第一百五十二章 形同谋逆(1/ 2)
登州阿云案。
起因是一个名叫阿云的少女,被逼迫嫁给一个奇丑的男子,阿云不从,却被捆着送到了夫家,遭到未婚夫折辱,气愤不过,拿刀砍伤了未婚夫,断了其一根手指。
随后,夫家报官,阿云供认不讳,知县于是以‘谋杀亲夫’判了死刑。
案卷上到知府,登州知府以阿云是在丧母守孝期间,强行被婚配,认为这段婚姻违背礼法,婚姻无效,不能以‘谋杀亲夫’论,并且人没有死,所以免了阿云死罪,报送大理寺批复。
大理寺却认为‘违律为婚有实,谋杀亲夫不假’,判了阿云绞刑。
登州知府不服,并加阿云有‘自首’情节,坚持免去死罪,再次上书。
继而,党争起。
‘新旧’两党各有大佬卷入,开始了在朝堂上的争论,官司一路打到了刚刚登基的神宗皇帝跟前。
神宗皇帝见两厢争执,将案子交给了刑部。
而刑部也站在大理寺一边,指责登州知府为阿云开脱,再次判了死刑。
这一举动,陡然加剧了党争,王安石,司马光两大巨头出面,在神宗面前相互辩驳,各自所属交相攻讦。
随后,朝廷的大佬们纷纷站队,陈升之、韩绛,吕公弼支持王安石;而文彦博,富弼等支持司马光。
一个个全都德高望重,是当朝相公,普通案件变成了党争的借口。
这些大佬们相互争论,谁也说服不了谁,持续争斗了一年多。神宗皇帝看不下去,想要了结,几经反复后,支持了王安石,历时两年后,神宗皇帝以特赦的方式,赦免了阿云,使得阿云可以归家,重新嫁人,结婚生子。
按理说,这个普通的案件到这里就该结束了,但司马光等人并未放弃,在二十多年后,神宗驾崩,赵煦继位后的元祐初年,司马光命人将已四十多岁的阿云再次逮回,判处了绞刑,当月行刑!
距离现在,阿云被判死已经过去六年,距离最初案发,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五年!
现在,阿云之子要为母伸冤,状告到了御史台。
这再次激起了两党的警惕,继而迅速相互攻讦,以期占据优势。
这个案子,在朝野引起巨大波澜,扩散飞快。
当初就是‘新旧’两党的争斗,神宗朝,以‘新党’获胜,特赦阿云告终;元祐初,高太后垂帘听政,司马光等人掌权,推倒重来,将阿云判了死刑。
‘旧党’攻讦‘新党’是‘议法不当’、‘妄法’、‘结党营私、打击异己’,阿云谋杀亲夫罪名属实。
‘新党’反击,摆出更多的律法依据,更是搬出了神宗皇帝的诏书,抨击‘旧党’推翻神宗诏书,是‘不臣’。
双方竞相扣帽子,本就沸沸扬扬的朝野,飞快的被这个案子夺去眼球,开启了新一**战。
‘登州阿云案’本身是非常小的案件,之所以这般神速上升,并且持续了二十多年,根本原因,还是党争。
现在,依旧是党争!
三法司委决不下,只能请示政事堂。
蔡京,曹政,以及新任的御史中丞黄履来到青瓦房,站到了蔡卞身前。
黄履是一个貌似稳重的中年胖子,神情陈恳,动作缓慢,抬着手,道:“蔡相公,前来告状的是那个阿云之子,一个多月前,登州突遇海风,他全家遭难,此子料理了家人后事,便启程入京为母伸冤。”
黄履的语气同样很慢,一个一个字,十分的清晰稳健。
蔡卞对这个案子是记忆犹新,反反复复多少年,牵扯了太多的人。
他看了眼蔡京与曹政,皱眉默默一阵,道:“你们御史台将案子接下来了?”
黄履看着蔡卞,道:“是。此案有诸多问题,御史台不能推脱。”
在御史台看来,阿云‘谋杀亲夫’一案,确实有很多问题:第一,阿云是在丧母期间被强行婚配,这违背礼法,自然不能算数,那么谋杀‘亲夫’就不能成立。其二就是自首,按律应当从宽,加上那‘夫’未死,阿云罪不至绞刑。
蔡卞又沉思了一阵,道:“你们打算怎么做?”
蔡卞这句话,就很有深意了。
这个案子已经不在案件本身,牵扯的是‘新旧’两党多年的争斗,案子的走向,直接关乎朝局。
黄履没看蔡京与曹政,语气依旧很慢,道:“御史台建议重审。”
蔡卞瞥了他一眼,道:“说你真实的想法。”
黄履抬着手,语气波澜不惊的道:“下官想要翻案。”
蔡京与曹政看了他一眼,两人皆是肃色不语。
黄履是章惇的人,章惇是王安石的助手,这里面的关系很清楚。
黄履想要翻案,那就是章惇想要翻案。这个案子一旦被翻过来,那么司马光等人就会被否定。
一旦司马光‘判错’了案,那就要追究!
这是一次意图明显,针对‘旧党’的报复以及清算行动!
蔡卞心如明镜,神色迟疑一阵,道:“其他人怎么说?”
蔡卞问的是在京的几个尚书。
黄履道:“他们没有说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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