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慷慨过燕市(1/ 2)
郑俨被称作作“郑大人”,郑大人却不一定指郑俨。
当然,这片信佛的国度目前最著名的“郑大人”正是郑俨。
白面英俊,长身玉立,腰缠万贯,少年得志。
得志的方法虽然说来为男人所不齿,但他毕竟是得志了,就算今人骂他“面首”,后人笑他“吃软饭”,可在他跟前,无人敢造次。据说这个男人不仅对付年轻的寡妇有一套,对待自己讨厌的人也是极其厉害,谁的言语若是轻犯他,谁就起码得褪一层皮。
有时可不止褪层皮那么简单。
有个官员在下朝时夸了郑俨一句“面白”,次日的圣旨就把他调任到了边境线上,这是郑俨手眼通天的能耐;有个家仆不小心打碎了胡太后送给郑俨的赤玉,晚上从睡梦中醒来,发现自己的床边挂着一条血淋淋的断腿,那断腿正是家仆的,这是郑俨心狠手辣的行事;有个江湖豪客一不留神踩到了郑俨的靴子,在出城之后,那个江湖豪客就被十三个蒙面刺客擒住,用剃刀刮光了脸上的所有毛发,这是郑俨睚眦必报的器量。
人都说“相由心生”,可郑俨偏偏生得让男人女人看着都爱,都想怜惜,他也籍由此从胡太后父亲手下的参军职位平步青云,高升到了中书令。
不久前,郑俨忽然广招江湖人士来到府中,准备办一场群雄宴,洛阳和附近地区的三教九流越聚越多,囤积在郑府,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。只要郑俨从胡太后处回到郑府,群雄宴便可开始,但府上的“群雄”巴不得郑俨力竭暴毙而死,永远不回来,他们便可永远在府中白吃白喝白住。
可惜郑俨还是回来了。
赋闲于城东家中的万顺王爷元欢曾找他下过一晚的棋,算是又替群雄们多撑了一日的玩乐排场,大宴之后,郑府应该就要遣返其中的大多数人。
“养兵千日,用在一时。”这是郑俨的开场白,他特意思考了很久,可无奈他书读得并不多,多说容易多错,不如简简单单八个字,作为宴饮的开幕词。有揣摩对郑俨心思的英豪拍起了手,以示对郑俨肚子里油墨的肯定。
初新坐在离郑俨很远的一处地方,粗粗清点,庭院中在喝酒吃菜的大概有四百多号人,端上来的菜品美酒皆属上乘,一顿午饭耗费的钱财大概就够洛阳一户普通人家吃上整整一年。熊掌一人一只,那就需要杀百余只熊,鹿尾一人一段,那就需要猎四百多只鹿。初新不禁慨叹,有的人为了生计还在努力奔忙时,贵胄豪奢们思考的却是如何变着法儿地花钱。
为生计奔忙者的下一代多半还是为生计奔忙,贵胄豪奢的下一代多半仍是贵胄豪奢。或许正因如此,适时的战争才有了必要,战争能给所有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,把长居于云端的拖下神坛,让沉沦于泥泞中的英雄焕发出光彩。
侍女端来一碗羹,初新粗尝一口,发现羹中的肉仿佛不曾吃过,便用手指戳了戳身旁大勺匙羹的络腮胡大汉,问道:“这羹是什么肉做的?”
络腮胡瞧了眼初新,忽然笑出声来。初新不明白这个问题哪里好笑,刚想说自己没有尝过这种味道的肉,络腮胡却将一勺羹放入嘴里,边咀嚼边说道:“这是人肉。”
初新僵在原地,好不容易挤出点笑容:“你……你说笑呢?”
络腮胡又哈哈大笑起来,初新却感觉自己的胃在收缩。
“看你这副斯文样子就知道你没吃过人肉,”络腮胡又匙起一勺羹,愉快地送入嘴中,“人肉可是说不尽的美味啊。”
初新把这碗羹远远地推开,推到了桌子的角落。
络腮胡的笑突变为一种讥诮,他凑到初新的耳边,故意用络腮胡擦着初新的耳垂,缓缓说道:“你们这些世家公子真是自命清高,你可知道六镇起义被镇压时,哪里的百姓是吃什么的?”
初新受不了他的胡茬,又躲得远了些,可初新已经明白,络腮胡没有在和他说笑。
“你们山珍海味,却逼得他们人吃人,他们吃人为了活命,你们吃人却是冠冕堂皇、无声无息。”络腮胡像疯了似的大笑起来,似乎是在和初新讲话,却又不像在和初新讲话,他喝下一杯酒之后,朝地上狠狠地摔碎了酒杯,起身走向了郑俨。
四百多人中,还有七个人挺身而起。
喧嚣渐渐平息,群雄的目光都落在这八个人的后背,他们身形各异,衣着不同,却有一点是相同的。
没有人敢在他们背后妄动。
四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中,这八个人来到了郑俨跟前。
郑俨依旧负手而立,他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,像是戴上了面具。他背后是黑暗的大殿,许多年后,初新回忆起那片黑暗,依然会感到心悸。
郑俨先开口了,他面对的八个人立在白昼之中,而他却像拥有着黑暗的庇佑,他的嗓音古怪而阴森:“这场群雄宴的目的之一,就是钓出星盟的大鱼。”
络腮胡大笑道:“我知道,我们都知道。”
郑俨鼓起了掌:“既然知道,还愿意来,你们很勇敢。”
最左侧的人头戴斗笠,接口道:“星盟的众人,没有一个是懦夫。”
“那可说不定,没有立在鬼门关前是没有资格说这种话的,”郑俨忽然指着八人中间的一个僧人道,“我听说出家人六根清净,与世无争。”
僧人双手合十,微微颔首道:“本该如此。”
郑俨又问道:“我还听说杀生是僧众大戒,犯戒的人要永堕地狱。”
僧人又回答道:“郑大人说得不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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