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二章 救两次命(1/ 2)
媚娘呆呆地看了半天才轻轻地说道:“‘三爷’就像那枝上面的三角梅,他的感情永远都是藏在花蕊里,无论我怎么明白地告诉他,他都不肯接受,不肯承认,但是我知道他的心里有我,要不然他也不会救我两次命。”
“救你两次命?”江语嫣好奇地看着媚娘。
“嗯。”说到“三爷”媚娘的眼睛里全是闪亮的光芒,脸颊也泛起了红晕:“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卖给了一个瞎眼的老头,说是做他的童养媳。当时我太小了,只有九岁,没有能力反抗。那个老头看不见,怕我跑了,就天天用一根绳子捆着我。白天他靠卖唱为生,就逼着我天天跟着他拉二胡,卖唱。卖唱赚回的钱又被他拿去嫖娼,喝酒花完了,我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,更不要说供我读书了。
到我十六岁的时候,他想要占有我,我和他拼命,只是我当时太小了,打不过他,结果被他推到了河里差点淹死,要不是‘三爷’路过,把我救起来,我就没命了。”
江语嫣听着觉得媚娘的身世挺可怜,又问道:“后来‘三爷’你就跟了‘三爷’?”
“不是。”媚娘伸手捋了一把头发,说道:“‘三爷’对我很好,并没有强占我。第一次救我后,就把我送到了一所初中学校,还帮我交了三年的学费和伙食费。因为离开学校太久了,我有点跟不上,‘三爷’还会隔三差五地过来给我做辅导,这样我才读完了初中。因为中间学业的中断,我初中毕业已经十九岁了,所以我没有选择读高中,而是报了一所中专类学校学护理。
我在护理学校,‘三爷’也派人给我送了基本生活费,但是来看我的次数就少了很多。后来我半工半读毕业了,开始我在一个药店工作,那里的工资比较低,我付完房租后就没剩下多少钱。为了多赚点,晚上我就去一家酒吧去卖红酒,因为干卖酒小姐,不但有固定收入,而且每卖一瓶都有提成,总体来说工资还可以,加上我白天在药店的工资,手头宽裕不少。
可是我只干了三个多月,就碰到一桌死搅蛮缠的顾客,他们一桌四个男人看我去推销酒,就提出只要我把一瓶酒都喝了,他们每人买十瓶。当时我也是鬼迷心窍了,只想着他们四个人要是每人买十瓶,我就能一下子卖出去四十瓶,这四十瓶红酒的提成还是挺可观的,想到自己的酒量还行,就真的一口气喝下了一瓶红酒。
可是没想到,这四个看上去穿着都很有档次的男人,看我真得把一瓶红酒都喝完了,他们就开始耍赖,说他们说的每人十瓶的“每”字,不是每个的每,而是美丽的美,也就是说我喝一瓶酒,长得漂亮的女人买十瓶,而他们只是臭男人,不能用美人称呼,所以他们不愿意购买。
我和他们就争执起来,不知道是我被他们气得太狠,还是那天我喝多了,有点控制不了,我操起一个空酒瓶子砸伤了他们中的一个人,这下事情就闹大了,他们追着打我。我哪里能跑过四个大男人,没跑多远就被他们追到了。他们对我是一阵拳打脚踢,我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,盆骨也被他们踢骨裂了。我当时以为自己要被他们打死了。幸好被‘三爷’看见,他不但救下了我,还把我送到了医院治疗。
在我住院期间,‘三爷’一直陪着我,照顾着我。后来我出院了,‘三爷’还天天开车来接我去做康复训练,‘三爷’一直到我能自己走动才离开。”
媚娘所说的话颠覆了江语嫣对这帮歹徒的认知,在她印象中歹徒都应该是那种凶神恶煞,违反乱纪的人,她怎么也无法把歹徒和支持孩子读书和医院陪护联系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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