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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3章 3.22纵火案的真相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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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琅在看完虞暮芸的日记之后,愣了良久都没有说话,或者说,许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。

在这本沾血的日记本上,通过篇幅短小,寥寥数字,许琅不难看出虞暮芸对于自己这个花钱买来的养女,是那么的在意,也是那么的心疼,在日记里,虞暮芸解释了她为什么要装疯卖傻十几年,就是为了让靳恩霈不离开自己,她这么做,是伟大的,同时也是自私的。

买卖婴儿,不管是在法律上,还是道德上,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,靳凯泽和虞暮芸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孩子,这种想要孩子的急切心情,许琅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,他们没有说去走常规的司法程序去孤儿院或者医院领养一个,而是选择在人贩子手里买孩子,从根本上来讲,这就是违法的。

人贩子固然可恨,面目可憎,他们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,可是那些买卖孩子的人呢?他们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助长了这些人贩子的嚣张气焰,是的,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花了钱,买了孩子,挽救了自己那破碎的家庭,可是,他们是否有曾想过,孩子的父母,他们在失去亲生孩子之后,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?

常言道,人都是自私的,在这件事上看来,果然一点没错。

相对于虞暮芸的伟大和自私,她的一切行为还说的过去,如果说虞暮芸选择装疯卖傻来保全靳恩霈,那么靳凯泽的所作所为就让许琅无法接受了,对,无法生育是值得同情,可是,就因为这个,盗窃公司财务,这一点,首先就是违法犯罪的事情,其次,他不但染上了恶习,抽烟,喝酒,赌博等等,在花钱买了靳恩霈之后,虽然改掉了这些恶习,他却也加入了人贩子的团伙,他是为了钱吗?可能是,但是绝对不全是,靳凯泽和虞暮芸在没有孩子之前,就在那家工厂打工,一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,但是,对于当时那种环境来说,在工厂上班就相当于端了一个铁饭碗,只要他努力工作,不说成为工厂的上级领导吧,最起码,成为一个小领导还是可以的,而且,根据许琅他们之前的调查显示,这家工厂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直开到现在,工资待遇福利方面,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停的提高,很多在那家工厂工作了一辈人的老工人,他们在退休之后,一直都拿到了退休金,不像现在某些工厂,在老员工退休之后,就不管不问了,也不会在老员工即将退休之际,随便找个理由把这些人辞退,这家工厂并没有这么做,可以说,这家工厂虽然公司的效益比不上很大大型的工厂企业,但是充满了人情味,这一点,在虞暮芸装疯卖傻的那些年,在靳恩霈还没有上高中之前,虞暮芸并没有被工厂辞退这件事来说,就可见一斑了。

虞暮芸是在靳恩霈还很小的时候,就决定装疯卖傻,那么她的日常行为一开始别人看不出什么,可是,时间久了,自然会看出来,虞暮芸的领导和上级不可能没发现这点,但是,还是依旧让她在工厂里工作了那么久,直到靳恩霈上高中之后,开始独立生活了,才把虞暮芸辞退的,从这方面来说,这家工厂还是很不错的。

如果说靳凯泽盗窃公司零件去外面换钱,是为了钱,以此来宣泄自己家庭的内部矛盾,勉强说的过去,可是,他在有了靳恩霈之后,不但没有好好在家里和妻子女儿过日子,反而加入了人贩子的团伙,贩卖婴儿是很暴利,靳凯泽选择这么做,可能是为了钱,但是,许琅却觉得,靳凯泽不完全是为了钱,而是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,对那些能够自己生育孩子的家庭的报复行为。

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,当看到别人有的,自己却没有的东西,无论这样东西是什么,是人也好,地位也罢,或者某件物品也好,他们都会想法设法的据为己有,有的人会通过正经渠道去得到,比如努力工作,以此来换取更多的报酬和地位,有的人则选择用金钱去摆平,例如,买豪车,买别墅,买奢侈品等等,而有的人则会选择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,打着擦边球去获取,例如,年轻女孩爱慕虚荣,她们会选择利用自己的身体去获取自己想要的,另外有些人则会选择极端的方式,靠着违法犯罪的手段去强取豪夺,例如盗窃,例如抢劫等等手段。

其实,大部分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,无非是环境的影响,和对法律的缺失,而有些罪犯,他们之所以会犯罪,完全是出于自己那被扭曲的心理作祟而已,靳凯泽就是如此。

靳凯泽的家穷吗?在当时那个年代,大家过的日子,生活水平都是差不多的,谁也别笑话谁,靳凯泽的家算是小康水平了,有着稳定的工作,稳定的收入,还有了孩子,虽然孩子的来源不是那么的光彩,可是,也算是一个完美的三口之家了,他从小偷小摸走上贩卖人口的犯罪道路,完全是出于报复心理而已。

这些东西,身为靳凯泽妻子的虞暮芸看不出来,许琅这个局外人看的一清二楚,在之前,许琅在重新调查十七年前那起车祸的时候,许琅还为靳凯泽的死而感到可惜,当然,其中有一部分是出于靳凯泽是靳恩霈父亲的缘故,这也是人之常情,每个人在生生恻隐之心的时候,大多数都是和自己熟悉或者认识的人身上开始的,许琅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,他也有七情六欲,这么想也属于正常,可是,当许琅翻开这本沾血的日记本之后,知道了靳凯泽所做的一切之后,许琅的心情十分的复杂,有失望,有憎恨,有厌恶,还有一丝怜悯。

日记本后面还有两页纸,纸上面也有文字,字迹还非常的新,应该是前不久虞暮芸写上去的,许琅没有着急翻开,他需要缓一缓,抽根烟来缓解一下自己那久久不能平复的心情,另外,许琅还没有想通几件事。

第一,靳凯泽是怎么和那群人贩子搭上线的,难道只是因为他在人贩子手里买了一个孩子吗?应该不可能,人贩子贩卖婴儿虽然很赚钱,但是风险也很大,一旦被人抓住,如果没有警方在场的情况下,他们很有可能会被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给当场打死的,这种案例,在全国都偶有发生,不是一起两起了,那么,靳凯泽能够进入这个团伙里面,肯定是有人介绍的,许琅分析觉得,这个介绍靳凯泽进入这个犯罪团伙的人,很有可能就是他的那个远方亲戚了,不过,可惜的是,靳凯泽在十七年前意外死亡了,而虞暮芸又不知道这些,唯一可能知道这些的只有他的这个远方亲戚,可是,这两个人也在几年前意外死亡了,现在想要知道真相,只有抓住那群犯罪团伙里面的罪犯,也许,从他们嘴里可能知道内幕,不过,许琅对此很是担忧,毕竟,十几二十年过去了,现在那群人是否还在从事贩卖人口的勾当,是否还活着,就很难预料了。

第二,虞暮芸的日记里提到的‘他们’,是否和靳恩霈在日记里提到的‘他们’是同一群人呢?如果说,‘他们’到底是谁?其实,关于‘他们’的信息,许琅也只是在靳恩霈的日记本上发现的,可是,到目前为止,许琅对‘他们’还是一无所知,不知道‘他们’到底是什么人,是男是女,有几个人,做什么的,这些许琅通通不知道,这也是许琅头疼的地方。

第三,威胁虞暮芸的人如果是人贩子团伙的人的话,那么,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杀死虞暮芸呢,为什么要监视威胁虞暮芸十几年呢,这是许琅最想不通的地方,他们完全可以一走了之,或者在杀死虞暮芸之后,在一走了之,华夏那么大,人口那么多,只要他们离开了T市,警方想要找到他们谈何容易呢?

这三件事,许琅在翻看日记之后,还是没有弄清楚,搞明白,也许,一切的答案都在最后的日记上面。

许琅在抽完一根烟之后,翻开了后面的日记。

和前面的日记不同,后面的日记上写满了字,虞暮芸在日记里一共提到了三件事。

第一,3月二十二号晚上,安定医院大火,确实是她放的,但是不是她一个人做的,而是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做的,这个人,不是别人,正是一直负责照顾她的女护士,于盼,于盼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就没有再来医院上班了,医院以为她辞职了,毛文石他们在3.22纵火案发生之后,也在四处寻找于盼,没想到的是,于盼居然出现在了3.22纵火案的现场,而且还是主犯之一。

虞暮芸之所以要在安定医院纵火,主要还是因为当天白天,许琅和宁嫣然来到那家医院问了她几个问题之后,虞暮芸通过靳恩霈知道许琅的存在,知道许琅在破案方面很厉害,她担心自己和丈夫靳凯泽当年做的事情会败露,所以,她选择了放火。

虞暮芸纵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,于盼找到了她,告诉她,靳恩霈现在还活着,并没有死,她可以带虞暮芸去见靳恩霈,但是,前提则是要从安定医院消失,而消失最快捷简单的方式,就是纵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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