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一章 老丈人来电话了(1/ 2)
看了看法院传票,发现下面竟然还有几页。
掀开一瞧,是一份起诉状副本。
根据华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,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罗锋直接把起诉状副本拿出来,仔细看了起来……
起诉状副本里面的内容很简单,就是刘子夏起诉ZUES旗下各大夜店,在他未授权的情况下,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的所有歌曲,后面还罗列出了一首首歌曲的名字。
简单来说,刘子夏告ZUES集团侵权,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侵权损失2000万,同时要求他们将之前所有既得的利益,全部返还。
总之,就是要钱,各种赔偿加在一起,能有3亿!
啪!
罗锋把起诉状副本狠狠地拍在了办公桌上,怒骂道:“该死的刘子夏!”
办公室外的保镖吓了一跳,直接撞门冲了进来:“老板……”
“没事,都出去!”罗锋冷哼了一声,等门关上之后,摁了一下桌上的内部电话:“叫法务部的总监丁松,来我办公室一趟。另外,再送两杯咖啡进来。”
……
咚咚咚!
几分钟之后,总裁办公室的大门被敲响了。
“进来。”罗锋捏了捏眉心,说道。
随着吱呀一声轻响,一名中等身材,穿着一身灰褐色的西装,脖子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。
这个人就是ZUES集团的法务部总监,丁松。
“罗总,您找我。”径直走到罗锋的办公桌前,丁松很恭谨地向罗锋问好。
“嗯。”罗锋点点头,随后把桌上的法院传票还有诉讼状副本抛给了丁松,说道:“看看吧!”
顺手拿起这两样东西,丁松一边看着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几分钟之后,丁松放下了这些东西。
“怎么样?”罗锋抬头看着丁松,冷笑着说道:“3个亿的赔偿金,他刘子夏还真是敢想啊,老子的钱是那么好赚地吗?”
“罗总,如果刘子夏手里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的话,咱们这场官司,很有可能会输。”丁松沉默了好一会,说道:“而且咱们确实存在侵权行为。”
“你开什么玩笑。”
罗锋一脸恼怒地说道:“咱们华夏所有的KTV、酒吧、轰趴馆……哪一个获得过音乐创作人的授权?还不是都在经营着?凭什么我就得付钱?”
按照版权协会的规定,除非版权作者本人授权,否则的话,任何以盈利为目的而使用版权的行为,都属于侵权行为!
但是也有例外,那就是在娱乐场所使用著作的,只要作者不去追究,那么就不存在侵权的行为。
毕竟夜店用他们的歌,特别是KTV,也是在变相地帮作者进行歌曲的宣传。
基于这个原因,那些作者也就对夜店的这种行为默认了。
当然了,那些大牌一些的歌手门,还是要这点面子的,他们往往会在网上发个声明:
说自己的什么什么歌,会在全国各大KTV上线,希望粉丝、网友们能够点唱之类的……
这也成了音乐圈里的常态。
所以,直到现在,整个娱乐圈里也没谁因为这事去告夜店侵权。
可罗锋碰上这档子事,只能说他倒霉,活该惹上了刘子夏!
“罗总,我的意见是,最好能私下解决这件事。”
丁松把起诉状放回了桌子上,说道:“如果能够拿下刘子夏的授权,对咱们集团也有好处。”
三个亿,罗锋有些牙疼了!
“如果让你主持打这场官司的话,你有多大的胜率把握?”罗锋突然问道。
丁松沉默了好一会,才说道:“两成。”
“好吧,你先回去吧,我好好考虑一下。”罗锋摆摆手,打发丁松出了办公室。
……
刘子夏可不知道罗锋正在犯愁,他现在可是无比的紧张,只因为一个电话,一个来自关东的电话。
一大早地,刘子夏完成了平时的晨练之后,就被刘家老爷子给抓了包,让他去盯着小家伙们练习五禽戏。
因为今天是周末,小家伙们都用不着去上学,所以刘子夏打算教她们一些新的动作。
在后院花园里,刘子夏弄了个躺椅,旁边蹲着俩小炉子,一只小炉子上煮着铁观音茶,另外一只小炉子烤着七八块蜜薯。
李梦一坐在刘子夏身边,手里还拿着几块毛巾。
小家伙们认真地在花园里练着,眼睛时不时地瞥向小炉子上的蜜薯,整个院子里似乎都四溢着浓郁的香气。
刘子夏被几个小家伙的表情给逗乐了,不由得说道:“行了,都别看了,过来吃吧。”
“呦呼,爸爸太好了!”
“七叔叔,可以吃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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